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,還有眼前的狗血。
《名偵探柯南》中不僅僅有精彩的推理,還有鬼扯的瓊瑤式愛情。
今天火火君分享的《名偵探柯南》中的第179集,《婚禮前夕》中的故事,堪比瓊瑤劇。
有的人看推理,有的人看瓊瑤。
而筆者不一樣,筆者在推理動漫裡看瓊瑤。
《婚禮前夕》的故事主角是一對情侶。
女生叫做初音,男生叫做伴場。
伴場是小五郎的同學,這次特地邀請他來參加自己的婚禮。
而今天,是二人結婚的前一天。
初音和伴場十分有緣。
他們有著一樣的生日、一樣的血型,就連心中所想,都能夠被對方及時感知到。
所謂「心有靈犀一點通」說的大概就是他們這樣的默契。
所謂秀恩愛,分得快。
兩個人正吹著牛呢,忽然來了一個服務生,失手將一盤蛋糕糊了伴場一腿。
頓時伴場的褲子和鞋底都沾滿了奶油。
面對服務員的冒失,伴場十分憤怒。
但一旁的初音卻一點都不生氣,甚至還送給了服務員一個美美的wink。
嘶——
細看這下,這個服務員卻是有點好看。
有貓膩啊。
而且這個服務員與伴場之間,好像真的有那麼點爭鋒相對的意思。
在初音有事出去之後,服務員先是提醒醉酒的伴場接收初音的電話。
後來伴場故意在路過時,撞了服務員一下。
服務員還沒吭聲呢,就直接倒打一耙。
而服務員這邊,也在暗中觀察伴場的一舉一動。
後面伴場一臉傲嬌地打開服務員想要扶起他的手,
更是佐證了這倆關係的不一般。
難道他們倆……
嘿嘿嘿,當然不是啦。
話題扯回劇情本身。
服務員雖然提醒了伴場接電話,但是他並沒有接到, 只收到了後面發來的短信。
短信中,初音告訴伴場:自己很快就回來,一會見。
但是伴場並沒有等來與初音的再次相見,而是只接到了一通電話。
電話接通後,初音說:「永別了。」
而後便是初音的死訊。
死于車子的起火爆炸。
站在上帝視角的我們目前只有兩個線索。
其一是外出的初音接到一通電話,這個電話的內容讓她神色劇變。
其二是則是犯罪現場中遺落了一個美甲。
經過檢查,這片美甲上除了泥土之外,還有部分人體皮屑的殘餘。
現場留下的證據指向性十分明顯,只要將美甲片上的皮屑一一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比對,就能夠輕鬆得出結果。
然而,就在大家等待比對結果時,卻出現了十分狗血的場景。
左邊這個髮際線後移嚴重的人,是伴場請來的私家偵探。
伴場為什麼請他呢?
因為伴場發現,自己的未婚妻初音最近與一個小白臉頻頻偷摸見面。
是的沒錯,這個小白臉(小黑臉)就是那個服務員。
有一說一,伴場你可以自信一點。
你的臉可比這位「小白臉」白多了。
然而,就在眾人紛紛以為這個服務員是感情的第三者時,事情卻轉向了另一個詭異的角度。
服務員與初音偷摸見面,並非是為了約會,而是工作。
正兒八經的偵探工作。
難道,真正出軌的人是伴場?
伴場:小丑竟是我自己?
事實上,伴場並沒有出軌。
初音之所以會調查他,是因為伴場在感情中太過輕浮,初音一直擔心他會有其他的女朋友,于是才會聘請私家偵探前往調查。
城裡人還真是會玩。
你調查我、我調查你,情侶背調公司倒是開心瘋了。
從這裡開始,後面出現的證據便都將矛頭轉向了新郎伴場。
而隨後出來的鑒定報告——美甲上殘留的DNA與伴場DNA一致,更是奠定罪行的一記重錘。
眼看著伴場就要被當場逮捕了。
這時候,沉睡的小五郎又前來趕場了。
柯南指出,伴場的鞋子到現在依舊沾滿了奶油(前面服務生失手弄掉的蛋糕),而今晚屋外正下著大雨,若是伴場外出,鞋子上的奶油勢必會被雨水清洗掉。
但現在,伴場的鞋底依舊沾滿了奶油。
至于刻意製造不在場證明更是不可能。
先不說現場沒有找到變裝道具,鞋子也不可能被輕易剪碎、沖進馬桶。
就說鞋底上沾滿蛋糕這件事,充滿了巧合性。
除非是服務員與伴場合謀才能完成操作,而服務員的立場是不可能與伴場合謀的。
初音的死因只能是自盡。
是什麼讓一個對未來充滿了期待的新娘,想不開自盡呢?
這一切都要從二十幾年前的火災說起。
經過小黑臉偵探的調查,初音發現,自己曾經和伴場生活在一家孤兒院。
不僅如此,他們變成孤兒院的原因,同樣都是因為一場火災。
那時候他們還是嬰兒,作為火災後少有的倖存者,被同一家孤兒院收養。
正是因為發現了這件事,才讓初音發現了,她和伴場竟然是親兄妹,而且還是雙胞胎。
至于為什麼長得不一樣,是因為他們是異性同卵雙胞胎。
而那通讓初音神色劇變的電話,是鑒定中心打來的。
被告知了與愛人是親兄妹的事實之後,絕望的初音萌生了死志。
在一通電話之後,用爆炸送走了自己。
至于DNA的問題,因為是雙胞胎的關係,且樣本因為泥土污垢而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污染;所以最後的結果,才會與伴場比對成功。
事實上,美甲上的皮屑,僅僅是初音自己的。
這裡補充一個冷知識。
異性同卵雙胞胎的染色體如上。
且這種情況下的女性通常都是透納氏症候群。
這種群體身高普遍十分矮小。(初音只有一米四)
至于為什麼會有美甲脫落、美甲中為什麼會有初音的皮屑。
大概就是因為初音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,拳頭硬了吧。
說真的,火火君真心覺得,不就是有情人變成雙胞胎?
真的不至于絕望到領便當。
可能是因為作者在創作的時候先看了一部瓊瑤劇吧,否則哪兒能寫出這麼鬼扯又狗血的劇情?